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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64 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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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电话。”

揉揉眼睛,酸涩的根本睁不开,“谁啊?不是什么重要的就挂了,我困死了。”

“谭忆。”

亨利答完,屋里猛地变亮,亨利这家伙,每次我想赖床他就用强光战术。现在是阳光还是灯光?我分辨不清。

“拿着。”

被动的握住亨利塞过来的手机,我又打了个大哈欠才把听筒放到耳朵边。

“嗯……我,蓝枫。”

“嗨,打扰你睡觉了是吗?”

“不瞒你说,是。”

“呵~那抱歉了,不过……”

“什么?”

“现在已经下午四点半了。”

“呃……”我勉强睁开眼睛,亨利未卜先知的把手腕放在我跟前,确实,四点半,一分不多一分不少。

“生日过得怎么样?想给你在公司开个party你也不愿意。”

“没啊,左翔不答应我也没办法。”

“老板还不是什么都听你的~”

挠头,谭忆这是要闲话家常嘛?头晕死了,喝太多。

“哎,别说得这么暧昧行么?你找我干嘛?”

“你这个女人,怎么下了床就翻脸?没事不可以找你聊聊吗?”

“哈!你今天才认识我?我记得我们公事了一年多了吧?”

“你啊……”谭忆似乎挺无奈,在这个问题上跟我纠缠是没有结果的,他该知道。

“晚上一起吃饭吧,有一首歌想跟你合作。”

“……”

我没回答,伸出食指跟中指对亨利使了个颜色,亨利了然取出一根烟放在我手指中间,我把烟叼进嘴里,亨利又凑过来帮我点燃。

对亨利一笑,亨利指了指旁边的浴袍跟换洗的内衣裤,我点头,亨利走出房间。

“什么歌?‘DEATH MAY DIE’跟你‘无壳之魂’走的不是一个路线吧。”边吐烟雾,从被子里爬出来拿了亨利准备好的往浴室走。

“不想试试哥特式朋克么?”

“嘿~”我吐出一口烟,百无聊赖的问:“为什么不是朋克式哥特?”

“这……蓝枫,你别这么尖锐,我现在没有别的意思,只是希望能够合作。”

笑~我尖锐?我从不尖锐。

“好,吃饭前来接我,我就不用让亨利开车了,他也不知道酒醒了没有,反正我还没醒透。”

“好,那一会儿见。”

“拜~”

挂线,把手机扔到洗手台上,脱了睡衣进浴缸,水温偏热,舒坦。

两年前,我没料到我会如此习惯于亨利的照顾,更没想到两年之后我跟亨利会成为几乎形影不离的主仆。

亨利从不收我发给他的酬劳,一开始我没有钱,后来跟乐队一起发展,变得能赚钱,继而赚很多钱,不管哪个阶段,亨利都不接受我给他的钱。

很无奈的,我只能给他在网上订购衣服、手表、皮鞋、饰品……这些东西,我拿给他,他就会说谢谢然后笑着收下。有什么区别呢?我不懂亨利,也从来没想挖掘过他,那双总透着湖蓝色的眸子里是我看不透的深邃难懂。

不管,也不想问,我身边需要有一个人,在我醉了之后背我回家,在我累了之后为我捏捏肩膀,在我孤单的时候站在我身后。亨利做的很好,我喜欢现在的这种平衡,没道理主动去打破。

拜亨利所赐,我现在每次帮亨利网购物品的时候,也会给我自己买很多。我已经忘了从什么时候起我只穿黑白与暗红三种颜色,大概从左翔正式为DEATH MAY DIE包装的那天开始吧。我是主唱,镁光灯最宠幸的一个,有些习惯很快就渗透进我的生活,甚至性格。

洗澡出来,擦掉镜子上的雾气,我看了会儿自己。

没有惨白的粉底,没有浓重的黑色眼影,没有暗红色的唇膏……铅华之下的我,陌生的让我觉得恐惧。

我不要这样的自己。

穿着内衣裤出来,重新化妆,头发就不必了,我喜欢戴帽子。

低头,看看胸部,勾起一抹笑,卸下内衣,从衣柜里拿出裹胸,仔细缠起来,再从衣柜里占据大半位置的中性服饰里挑选我中意的穿好。

我还记得以前跟谭忆的一段对话,他说他不喜欢女人男性化,也讨厌男人女性化。我不想惹他讨厌,我只是觉得生活太无趣,看看他僵硬的脸也好,哈哈~

到客厅看见亨利,他宽容的笑笑,亨利好像已经很了解我了,我想干什么他都能猜到。

谭忆穿着黑色休闲西装出现在我家,看见我的装扮,他皱起眉头。

嘿,帅哥,皱眉头也是个不错的表情,显得你深沉老练多了。

谭忆带我去吃日本料理,我胃口不很好,基本上坐下之后就是抽烟,话都懒得说。

“诶,我能问问你为什么这么仇视朋克么?”

“我仇视?什么时候?”我完全不懂谭忆在说什么。

“一直以来你给我的感觉都是。不喜欢跟我的乐队合作,甚至不喜欢一同出现在大众面前。”

盯着谭忆火红的头发,最早,子凡跟万广也是红头发,硬是被左翔给逼着染黑了。思及此,忍不住喷着烟笑了一下。

“笑什么?”谭忆又皱眉了,这个男人真容易动怒。

“我不仇视朋克,你的乐队很棒,我那么做只是因为你。”

谭忆严肃的表情总算缓和了,挑起一边眉毛,“哦?”

“你知道我会收集男歌手吧?一直想收集你,可你跟我是一个公司的,又担心以后的相处问题,所以避着。收集成功之后,就更得躲着了,我可不想再有什么绯闻。”

“收集?好像我们都是物品。”谭忆在笑,可我还是听出了他的不满。

“不是物品也可以收集。”

掐了烟,开始后悔,今天真不该跟他出来,这人到底是谈合作还是谈私生活?

“蓝枫,我出道前所在的乐队,玩儿的也是哥特。”

“哦,怎么又不玩儿了?”

“你们有左翔捧着,而我们没有这样的机会。哥特,在国内……”

谭忆没继续说,只是无奈的笑着摇了摇头。

我当然知道哥特在国内只能做地下,要出道很不容易,想做出成就更加困难。如果不是左翔,如果左翔不是自己当老板,我们这只乐队也一定不会走到今天。迅速蹿红,人气节节攀升,左翔是个有能力的经纪人,我们谁都不曾怀疑过这一点。

“所以你现在又想玩儿了,要跟我们合作?”

“我只是写了一首歌,希望由你来演唱。”

……

探寻的,我想在谭忆眼中看出些什么,却被他低头躲过了。

“这件事我会再去找左翔谈,先告诉你一声,免得到时候你再一口回绝。”

点头,好吧,我大概明白谭忆的意思了。

虽然一开始就知道那只是一场游戏,可是人性本来就是易被外因动摇的。谭忆,你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潇洒,用一首歌来温柔的结束吗?

“蓝枫……”

“嗯?”

“在我眼里,你真的很特别。很多人为了标榜而去做事,你却是从骨子里散发出与你的音乐相符的气质。”

眯起眼睛,谭忆在台上的朋克扮相跟他的性格反差强烈,这也是最初我对他感兴趣的原因之一。接触过几次之后,才知道这个人平时没事都只穿中规中距的休闲西装,跟那头红发一点也不相称,说他浑然不觉,不如说他乐在其中吧。

“你跟你的音乐,很不一样。”我边弹烟灰边这么回答。

谭忆又笑了,淡淡的说:“我本来想静静的选择死亡,可又不得不跳出来发泄对早已绝望的事物的不满(注)。很羡慕你。”

“如果你能从中感觉到快乐,哪怕只有一点点,那你也不该说这样的话。谭忆,想想你的队友。”

“这才叫我绝望啊,我快乐,只因为做了一些让其他人快乐的事情,我自己到底想要什么呢?”

“名望、金钱、女人,你一样都不少,你敢说这些你都不想要?收下了也不是为你自己?”

谭忆端着茶杯,认真的看我,而后无力的把茶杯放在桌上。

“蓝枫,我就说你是个尖锐的女人。”

“现实总是尖锐的。”

端起酒杯,碰一下谭忆放在一边的杯子,清酒入腹,甚至感觉不到酒精的痕迹。我果然是喝酒太多已经麻木了吧。

————割————

注:在这里,哥特=静静选择死亡,朋克=发泄叫嚣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