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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9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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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的新潮生活

人牵狗走,狗拉人跑。时代的宠物,人把狗当成了可倾吐衷肠,通人性的宝贝,因为狗是忠诚的动物,不会对主人狂吠乱叫。

我有时听人说:这人连狗都不如。这是老人指责不孝顺的儿女,狗对主人尚怀有感激之情,何况是有思想的人,却不能像狗一样的一根筋的报恩。

小时候我想养一条狗,渴望狗对我忠诚,为什么会这样想呢,也许这是人性的缘故吧,人喜欢忠诚老实的伙伴陪伴让人放心,然而现实的生活中这种理念逐渐地被淘汰掉了,老实巴交的人等同于傻子,可以任人伤害发泄私欲的对象。

老实巴交的人是傻子吗?总比狗要强百倍吧,虽然不会创新,不会耍嘴皮子,不会做让人看不懂的事情,却也会实实在在地做事情,别人教给的事,或者说上司交给的任务会不折不扣地完成,没有一点的私心杂念,把上司交给的任务当成首要的任务,抛弃一切用命来做。

老实巴交的人就是这样的,老实巴交的人也喜欢狗的性格,狗一样的忠诚。然而主子却对这样的忠诚老实人不屑一顾,岂有此理,岂不是不如------

然而我小的时候却没有这样的经济条件和这种能力去实现养狗的愿望,因为我自己还没有个人的生活空间,怎么可以养一条狗呢?虽然我喜欢狗,却也害怕狗这种牲畜,为什么呢,说不上来,也许受到过狗的伤害吧,因为狗不会绕圈子,不会去巴结什么,只知道看护主人家的一切只对主人忠心耿耿。

这一点是得到了证明,所以我才喜欢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已经记忆不起来了,也许早已忘记了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狗的,也许很小也许长大成人,对于我的记忆不清,往往过后就会忘记的,后弄来一条小狗,矮胖的样子十分可爱,摇着小尾巴在我的面前摆来摆去,让人心里觉得挺有意思。觉得样子不禁好看,也怪逗乐的,所以想养这狗。

后来狗长大了,见到了我只往我的身上扑腾,弄得身上尽是些土,狗抓的爪子印,又让人觉得讨厌。没有办法,狗见了主人十分的兴奋,那股子献媚劲,别提有多烦,怪让人又是喜欢又是愠怒,想着把狗赶走,狗不知道是什么意思直着性子以为是与自己玩耍,越是这样,狗的疯劲就越厉害起来,不予理睬,狗也就没有了兴趣,自然就会停止那种扑面而来的行为,狗便灰溜溜地跑开了。

狗就会一下子耷拉着脑袋蔫了,呆头呆脑的样子,让人感觉到伤害了狗的自尊心。狗为了讨好主人,往往都会使出特别的招数来讨好人,有的时候会讨厌狗有这样的行为,但是对于狗来说永远也不会理解这样的事,人怎么会这样。我就是这样开始喜欢狗的,狗是动物,人是无法与之交流,尤其是感情这事,狗怎么可以知道主人的心思呢,单纯的可以而复杂的事就难了。

没有过多的精力去养,我只是爱好罢了,也许我从来就是这个样子的,只是喜欢,而不是用真心去做的。又把这狗给了另一家人。

狗的忠诚,让人敬佩,人的忠心更是可佳,然而忠诚老实的人少了,忠诚老实的人在现代经济社会中出现了变故,这种变通的过程让人觉得有趣味,老实人总是把事情弄巧成拙,结果让世人啼笑皆非,这就是老实人所办的事情。

狗一直是忠诚主人的,一点也不会变通,但狗却生活的逍遥自在,有主人喂养,不用愁吃住只是忠诚罢了,狗有的时候也不会老实,狗会看见了母狗的时候上前去用嘴巴和鼻子去闻母狗的屁股,这样产生了亲密无间的亲切感,让人觉得好笑。

这是动物的本能,见过了多次这样的事情发生,但狗为了□□不管不顾,忠诚的狗也一样的有着动物的本能,只要是发情期见到了母狗,就显得不在那么忠诚听话,猛烈地挣脱了主人手上的绳索,奋力向母狗奔跑过去,这样狗的主人也只能是顺其自然了,也不会说什么。

人的忠心耿耿却不是这个样子的,不过也有像狗一样忠诚的人,绝对是忠诚的,一辈子都会对一个赏识自己的人感激涕零的绝对忠诚,但是变通过的忠诚虽然显得有些滑稽可笑,却也不愧为一个忠诚善良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