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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银匕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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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雅克回深圳之前,我们一起去购书中心。他建议我买一本法律方面的书,但我却买的是另外一本毫不相干的书:《寻找时间的人》。

那一瞬间的想法大概是这样的:如果我什么都没有了,意味着我连时间都没有了。如果我有时间,有许许多多的时间,那么,我要重新想一想我的前半生——虽然它那么短暂,只有十三年的时间。

我并不知道它是讲什么的书,不知为什么,就是那书名,一下子打动了我。

我在雅克耳边说:“借钱给我,我就要它了。”

雅克不但聪明,而且很有绅士风度。他买下那本书,在扉页上写:“雅克送给奥特曼” ,并写上了时间。这样,我不欠他的钱,我们之间又有了一个非常有意义的纪念物。

我们和雅克一起乘地铁去天河火车站,出地铁后,又一次从地心到地表,送他到广深高速列车的进站口。

雅克主动和我们拥抱。我衷心向他表示感谢,他说:“奥特曼,先别走好吗?至少,你等小根的回信到了,了解了解那边的情况,再说,好吗?”

“可是,那有什么呢?对事情没有什么帮助啊!如果我自己回去了,至少他们可以看到我的勇气,我不是懦夫,也没打算一走了之,我回去了,去面对,是我做的事情,我自己承担……我想,那样,大家都会好过些。”

雅克要我一定听他的,留下。

他还说:“如果你不走,我教你怎么找你爸爸。”

我瞪大了眼睛:“你知道怎么找呀?”

“我当然知道!”

雅克说着,转身进站了,对我挤了一下眼睛,又比划了一个V形手势,我们也一样。

他转过身去,立刻被匆忙的人流淹没了,那个通道就像一个巨大的吸管,很快把绵绵不断的人流吸走了。

雅克到底知道什么?

我感到疑惑。

74

我只用了两天的时间,读完那本书。有一个叫吉吉的孩子,一个音乐天才,为了把时间作为生日礼物送给妈妈,在精灵的帮助下,去到一个永恒之地。他找到了时间,遇见了传说中的所有精灵,而这一切,都是因为音乐,比生命、比历史、比一切世间之物更重要的音乐。

书中写的音乐,是爱尔兰传统音乐。它让我想起来,小时候爸爸用口琴吹的一只曲子,叫《风笛手》。这音乐一响起来,你的脚就忍不住要跟着它的节奏跳动。

这书里的故事,把我带到另外的梦境中。

我向黑色爱丁堡 附近的那家音像店走去,每个傍晚进入我耳朵里的音乐,都是它提供的。我对里面的漂亮小姐说,我想听爱尔兰风笛。她问我买不买。显然,一般来说,如果你不买,她就不准备理你了。但那天我的运气很好,店里没有别的客人,她大概也听腻了周杰伦,就放我想要的音乐碟了。音像店的两个喇叭是摆在门口的,两个高高的音箱,一边一个对着外面。

我在店门口的台阶上坐下来,很快听到了童年时熟悉的那支曲子,以及《布莱克默之夜》、《最佳时间》、《凯尔特的梦想》等很多别的曲子,它们像空中漂浮的羽毛,那些男声和女声,好像在吟诵古老而奇特的诗篇,在讲一些神秘的故事,我们只有在传说当中,在一些离奇的梦里才会遇到的故事,像蓝色秋天轻轻的风声,一直进到你的耳朵里、身体里,让你有点忧伤,又激动得说不出话。其中,萨利 • 欧菲尔德唱的《银匕首》,我最喜欢。

以后的很多时间,当我走在大街上,在人行天桥上跨步,或是在黄昏的街边小跑的时候,这支曲子就响起来,给我伴奏。

我就那么听着,听着。天黑了,那位没有生意做的漂亮小姐走出来,站在我旁边,看我。我抬起头来。

“你还不回家啊?”她说。

我不说话,站起来准备离开。

她又说:“如果这是我的店,我就把这张碟送给你。”

我心里顿时一热。刚才,我还以为她是要赶我走呢。

“它叫什么名字?”我问那张碟,“我一有钱就会来买的。”

“《凯尔特精灵》。”她声音很轻地说。

75

公园里、大街上的易拉罐和矿泉水瓶子越来越少了。

即使是这样,我还是常常会忘记自己在找什么。

很多很多的声音把我弄得晕乎乎的。

我嗅到耳边的风,它带来了江水的味道,在太阳底下灰绿灰绿的江水,在接近堤岸的地方,长长的水草摇摇摆摆,十分妖娆,但永远不会对你露出头来。

江风除了顺着天空走外,我更多地觉得,它是直接从码头、沿着宽阔的街面过来的,像追求波希米亚风格的小姐们的大裤腿,沿街扫荡。

风吹拂我的足踝,它们给我带来愉快的感觉。随时随地,都可以听见它们很远又很近的声音。低下头,也可以看到,它把你站立的地方清扫得干干净净,只留下一片想说点什么的树叶,留下一些比较有分量的闪光的东西。

我一路搜寻,看见很多发亮的东西,它们在街边,在台阶下,在榕树的气根拨弄着阳光的地方,一闪一闪地晃我的眼睛。

我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停下来,想想,我到底在找什么。我知道,那些闪亮的东西,都不是我想要的。

我有很多时间捡呀捡。

我捡了很多纽扣、钥匙圈,还有硬币。它们会给我带来快乐,我喜欢听它们掉进别人的盒子里时,那些叮叮当当声。

这样总行走是很容易累的。而且,常常会撞到别人身上去。他们倒不会骂人,只是冷漠地看我一眼,就急急地躲开,很提防的样子。

有一次,我低着头,撞在了一个人的箱子上。他刚从电脑城出来,用一个小板车给附近那些公司送电脑耗材。他一定以为我是那种玩“撞瓷”的,直愣愣看着我。见我呆呆的,他赶紧转半个圈,跑了。板车底下那些小轮子发出的哐哐哐声,在人行天桥下响个不止。

我不知道自己给撞成了什么样,只觉得额头一直隐隐地痛,摸摸,硬梆梆的。很快,痛成了习惯,就被我忘记。

痛是可以成为习惯的。比如说,我的肚子就经常痛。不需要什么理由,它说痛就痛了,不很厉害,是可以忍受的、悄悄的痛。我就一直忍着。不过,我发青的脸色,嘴唇上的裂口,肯定和它有关。

我向那座开满红艳艳簕杜鹃的人行天桥走去。

老远看见它,你就有一种特别愉快的感觉。

它像女孩子头上美丽的发卡。

那些玫瑰红的花簇,从桥的两边漫溢出来,那么蓬松,像数不清的蕾丝,将天桥包裹住,又像被犁开的海浪。阳光越亮,花越鲜艳,永远那么美丽、新鲜,生机勃勃,从来不曾枯萎和黯淡。

我的一只手在裤兜里,把玩着我所有的战利品,它们发出只有我才听得见的清脆声音。

因为空腹,我的步伐格外轻快,在上天桥台阶的时候,一步两级甚至三级地跳跃上去,双腿被最大限度拉开。我相信,这会使我的腿变长。

天桥上有埋头算命的先生,有残疾的乞丐,还有露着肚脐的女孩子在等人。

有时候,还有人卖小猫小狗。

我一直渴望有只小狗,摇着尾巴,天天跟在我身后。小时候在爷爷乡下学校里,就有只小狗一直跟着我。我很想念它。也不知道它长大了没有,陌生人会不会用石头扔它。

我们总希望过去的一些事情可以延续过来,可那多半是不可能的。

明明知道不可能,还是那样期待。

特别是一个人在城市里走来走去,真希望那只狗还在,无比忠诚地跟在身后,成为我的真正的狗腿子。

我曾想,或许应该把钱积攒下来,买上一只又听话又聪明,我说什么它都明白的小狗。我磨蹭过去,问卖主——一个瘦瘦的男人,手指甲又长又黄——我问多少钱,他不说话,头扭开。我把声音提高些,再问,他生气了,因为他不是没听见,是不打算理我。

他说:“几百块,你买得起吗?行先啦!”

行先,就是滚的意思。不过,如果换另外一种口气,就是很友好很委婉的,“你行先”就是礼让:你先走吧,你慢走哦。

他又轰我,我赶紧走掉。

那么漂亮又娇贵的狗崽,漂亮得像假的,它和我心目中忠心又勇敢的狗伙伴,完全不是一回事!

在我曾经和雅克、阿黄他们蹲过的地方,现在就被一个穿黄绸唐装的算命先生霸占着。

我观察他很久了。

他留着长头发,下巴上有一点点山羊胡须,背靠栏杆,坐在一张小凳子上。头上的毡帽好像积满了灰尘,唐装天天穿,很脏,像舞台上的帷幕用得太久那样。

他的脸比我第一次见时,黑了很多,像皮革。

每次见到他,我都觉得他又老了一些,皮肤越来越干,越来越硬。

这或许就是城里人和乡下人、过去的人和现在人的不同吧。我记忆里的那些人,就永远是一个样子,他们不会老。

他的生意三三两两,有些时候会茫然张望。通常,会有一个打工仔或打工妹蹲在他跟前,把手掌伸到他眼底,由他抓着,一边看,一边讲,他或她听着,既虔诚又惶恐。他分析他们的手相,一边和他们聊天,把他们受骗上当或者遭遇的别的挫折,统统问个一清二楚。然后,神神秘秘地,讲他们以后的命运,和一些别的话,让他们不得不心情沉重地掏出钱来。

我对他的把戏早就看明白了。

不过,他还不算是坏人。那些打工仔能给他的钱,也很有限。

有时候,他会翻看膝头上的书,又脏又破,一定用了很长时间了。他一边还用笔圈点着,看起来很专业也很敬业呢。像我这样对什么都好奇的人,当然要凑上去瞅:那是《诸葛神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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