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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男人也碎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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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锦怡不知小相公的想法,掏着鸡腿根,又发现了当归。

这可是好东西,全当归既能补血,又可活血;当归身补血,当归尾破血,可是女人的宝贝药,她得掏点,以备不时之需。

她前世家里,祖祖辈辈都是中医,可偏偏她继承了外祖的织锦馆,其实也是她喜欢安静,不喜欢与人接触,自然不会去学医。

但从小到大,耳晕目染,她认识不少中药,就是不会看病,如果知道病,她还会配两张药方,所以大哥撵走大夫后,身上的伤也没化脓感染,这都是她的功劳。

听小相公说,从南郡县到府城有六百多里路,而从府城到临边县也有一百多里路,加起来八百里路,他们一天也就走七八十里路,遇上山路或者下雨,一天只能走四五十里,算一算也得走一个月左右。

这路上难免会受伤和生病,虽然这群老爷们跟她不熟,可都是谢家的人,她还是准备点,所谓有备无患嘛!

“吃饭了!”

谢大粗吆喝一声,谢二郎已经端着两碗面糊糊过来了,递给周锦怡一碗,“将就着吃,马帮的吃食都这样。”

周锦怡看了一眼,像是面疙瘩,里面还加了一些青菜梆子。

周锦怡哪有嫌弃的道理,这可比麦麸子好吃多了,道谢一声,接来过就吃,一口下去,她瞬间明白马郎们不要这二人做饭的原因了,她吃一口就不想再吃第二口……

面疙瘩还有白面没和匀,盐也重了,菜梆子下锅迟了,没有煮软,脆生生,还有涩味……

“难吃吧!”谢二郎讪讪一笑,“大伙在家,都是饭来张口,出门在外,也是无奈,遇上县城我们还能吃点好的,可路上只能将就了。

“没事,比我家麦麸糊糊好吃。”

周锦怡除了安慰一下,也不想多说。

“最多两天就可以到洪县的县城,到时候你想吃什么,我买给你。”

这话听着,就好似再说,小妹妹,你听话,哥哥给你买糖!

她是那么好骗的吗?周锦怡摇摇头,“不用,免得被大粗哥骂。”

“你别跟他一般见识,我家是真的……”

“孩儿们,吃快点的,赶着点时间!”

谢二郎还没说完,谢书勇就开始吆喝催促了。

周锦怡可不想拖后腿,也连忙说道:“二哥哥,快吃吧,以后慢慢说!”

“好!”

谢二郎很喜欢小妻喊他二哥哥,听着心里酥得很,还甜滋滋的,自然她说什么,他都应着了。

吃完饭,大家伙都洗了自己的木碗,周锦怡想帮谢二郎洗,结果人家还先下手,把她的也收去洗了,弄得她都不好意思了……

“祖宗,连个碗都不洗!”

谢大粗又在那里碎嘴,还跑去找谢勇书说道。

周锦怡也来了脾气,心下低骂,这个死黑驴,下一顿饭,我就让闭嘴!

马队再度出发,一直到下午三点左右,也就是他们说的哺食,马车才停下来;这次依旧是有水的地方,但却是竹林。

谢二郎说哺食吃干粥,这样夜里才经得起饿,还让她一会多吃点,便去打水了。

这干粥就是前世奶奶说的翘竿饭,这样的饭适合老人和小孩子吃,在古代吃翘竿饭的人,不是家庭好的,就是要干重活的人,自然这些马郎是吃的起。

想起奶奶以前爱做这饭,还用各种豆子混着煮,她从小吃到大,从来都不腻。

但这条件,那种味道,想也别想。

周锦怡早就打算好了,也是真不想吃谢大粗做的饭,那简直是糟蹋粮食,看着谢二郎回来了,她立刻过去了,“二哥哥,我来做饭吧!”

“呃?”谢大粗一愣,嫌弃的问道:“你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