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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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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儿小孩儿你别馋,过了腊八就是年;

腊八粥,喝几天,哩哩啦啦二十三;

二十三,糖瓜粘;

二十四扫房子;

二十五,冻豆腐;

二十六,炖猪肉;

二十七,杀只鸡;

二十八,把面发;

二十九,蒸馒头;

三十晚上熬一宿;

大年初一扭一扭。”

即使是农村,这些年的生活毕竟是好过了一些,过年是农村人一年中最大的事情。朴实的农民会把赞了一年的好东西全部用来招待客人,当然也不会亏待了辛苦了一年的自己。

腊月二十七的凌晨五点,天还沉浸在一片漆黑中。能提醒人们凌晨到来的除了老挂钟里传出来的“当当当”的响声之外,他们还有天然的报时器。

各家的公鸡们早就已经你争我抢的鸣叫起来。

“咕咕咕。”那声音的清脆响亮,品质要超过这陈旧的老挂钟的钟声不知道多少倍。晨瑶早就已经被公鸡的叫声给吵醒了,或者是被兴奋醒的,今天爸爸就要杀鸡了。

杀鸡,是从进入腊月晨瑶就一直期盼的事情。她太爱吃鸡肉了。那用她亲手种的粮食长大的小鸡们,肉食那么鲜美,加上妈妈那了得的厨艺,在目前她的认知里,吃妈妈炖的鸡肉简直是人生里最幸福的事,虽然一年只有一次,所以更要好好珍惜。

“走,起床杀鸡去。”冬天的被窝是那么温暖,这要是平时晨瑶一定会赖在被窝里不肯起床。她总是很奇怪,为什么爸爸总是能那么容易的就从那么温暖的被窝里一下子起来穿上冰凉的衣服去干活呢?为什么不多赖床一会儿,享受这舒服的被窝呢?

她的年纪,当然不懂,爸爸的心理承载的是一个家,想要一个家,再苦的环境,他必须克服。

随着爸爸的一句话刚落,他已经蹭的一下从被窝里起来穿衣服了。

“爸爸,我起来给你烧开水吧。”晨瑶兴奋的主动请缨干活。

“你又是想看杀**,怎么就不知道恶心呢你。”二姐晨雨的一声嫌弃,却明白的看穿了她的内心。但是她不在乎,那就是她的真正目的。

“我们老四就是胆大,看你们几个懒得,赶紧起床。”妈妈在老四的被窝上拍了两下,老四深深领会到了夸奖,更是马上动身穿衣。虽然是内心兴奋的火热,可是不可忽视的现实就是,厚重的大棉衣在冷空气中置了一个晚上之后,冰凉刺骨。但是,她还是忍者这冰凉,跟二姐犟嘴。

“我愿意,看杀鸡我也敢看,你还不敢看呢。”她哼哼的炫耀着,二姐晨雨白了她一眼,把自己的被子掖了掖,转过身去继续眯眼睡觉。而旁边的大姐和三姐,根本置身事外一样,沉浸在香甜的睡梦中。

今天要杀的这只鸡跟以往的鸡不同,平时的鸡都是养一年然后在过年的时候就成为了年夜饭,而且农村一般都是养公鸡,这样同等的时间下,会比母鸡长的更快,而且肉也更鲜美。可是今天要杀的鸡是家里养了三年的老母鸡。这是一只浑身羽毛纯白色的老母鸡,鸡嘴处的黄色是它身上唯一的颜色。外面的鸡蛋太贵了,他们买不起,这只鸡是很争气的一只鸡,自从开始下蛋的那天开始,每天固定一只蛋,甚至有时会产出几个双黄的蛋。它的蛋变成了全家人的营养,所以因为这项功劳,它是这个家里唯一能活过一年,然后长寿三年的鸡。现在,它老了,一周能下一两个蛋已经是很大的收成了,但是却仍旧吃的很多,昨天晨瑶整整搓了一整个玉米来喂它。在农村这也是投入大于产出了,农村人不会去承受这样的后果,他们承受不起,所以,等待老母鸡的只有变成菜这一条路,它将发挥出它最后的余热,就是便成菜肴,为这个曾经养活它的家庭做出最后的奉献。它是畜生,生来就是要做贡献的。它的贡献是通过转化粮食为蛋和肉,然后完结它的使命。

晨瑶跟在爸爸的后面,哈哈的给自己的手呵着暖气。但是爸爸找了一圈院子却怎么也找不到那只老母鸡。

“咕咕咕,咕咕咕,咕咕咕。”爸爸用声音再引老母鸡出来,平时这都是喂食的声音,平时听到这个声音的时候,老母鸡总是颠儿颠儿的大老远跑过来了。可是,今天,它是预感到自己的死期了么?

就这样,找了半个小时都没有找到,爸爸放弃了。

“不会被黄鼠狼偷吃了吧。”晨瑶不开心的问着爸爸。黄鼠狼偷吃鸡是常在农村发生的事情,可是昨天没有听到动静啊,难道是自己睡的太沉了?一想到那么肉多的老母鸡被黄鼠狼吃了,晨瑶简直想当场赐黄鼠狼死罪。可是,她连见都见不到它,黄鼠狼总是在半夜出没,而且动作极为敏捷,就算听见鸡叫,再出来的时候鸡多半已经毙命。可是,现在老母鸡根本不见踪影。

“应该是知道自己的期限到了,躲起来了吧。”李长青慨叹的说着,说实话,虽然是畜生,但是好歹是养了三年的畜生,天天见,还天天吃它下的鸡蛋,没有感情也有感激,如今是要自己去亲手杀了它,李长青再是个爷们,他也首先是个人,是个有感情的人。算了,如果它躲了,就让它再多躲一会儿吧。李长青于是就此停止,然后去了草棚子给驴筛草去了。晨瑶不甘心,她的脑袋里此刻都是香香的鸡肉,只要找到了老母鸡,她就能更快的吃到鸡肉了。为了自己的鸡肉,她一定要争气。

筛草是家里最脏的活,每次给驴筛完四大筛子的草,从草棚里面出来的时候,都是浑身尘土,所以只要是爸爸李长青在家,基本上都是李长青的活,李长青也不愿意让自己的女儿们去做这么脏的活计。筛草,主要就是筛掉细碎的草沫,然后挑出里面的塑料薄膜或者冰棍袋子那种塑料的东西,这种东西牲口吃下去不消化,长久堆积在胃里,就会造成牲口的死亡,村里已经不止一个这种案例,所以,这必须是一件极其细心的活计,因为扎草的时候,塑料薄膜会被打碎,打成很少的块,这些都必须在筛草的时候被细心的挑选出来,有时候,四大筛子的草里面能挑出拳头那么大的一堆。

就在爸爸专心给驴筛草的时候,晨瑶在家中的每个角落都认真搜寻着,她坚信她一定能找到老母鸡的。破旧的兔子窝旁边,放煤炭的小棚子,驴棚的每个角落,草棚的每个大搂下面,甚至连里面的大笼子和扒笼下面她都仔细翻找了,还边走边“咕咕咕,咕咕咕”模仿着平时喂鸡时的声音不断给老母鸡发出信号,但却无功而返。难道真的被黄鼠狼偷吃了?虽然带着坚信出发,但是最终还是没能找到老母鸡,晨瑶悻悻的回去,没精打采的吃过了早饭。

就在她刚帮妈妈洗完碗去厅堂外面倒泔水的时候,老母鸡祥和安然的从那堆木头架子下面走出来。

“爸,鸡找到了。”晨瑶兴奋的叫喊到。

李长青闻讯出来,他没有孩子般的那般兴奋,却也知道自己也得行动了。媳妇杨怡已经在准备开水洗猪肉,今天必须把鸡肉和猪肉都炖好,后面他们还有很多活需要忙活。他来不及迟疑,就过去抓鸡了。或许,老母鸡早就预料到它今天的使命了吧,它没有闪躲,任凭李长青不费吹灰之力的就抓住了它。

磨刀,准备大盆和开水,一切如往常般。

“老四,拿个碗接血。”在他们的生活中,每一滴可以不浪费的东西,他们都会尽可能发挥它的价值,像是这少量的鸡血,他们都会用碗接起来,然后做成血豆腐,仍旧是碗中的半碗菜。

晨瑶生性,在李长青在老母鸡的脖子上撕下一些羽毛之后,就已经准备好了碗。李长青将老母鸡的头握在手里,左手持刀,他是一个左撇子,然后为了让母鸡走的更加顺畅,几乎是一刀毙命。血从老母鸡的脖子溅射出来,晨瑶用碗从那个方向顺利的接住,不一会就流了大半碗的血,母鸡也就在这个过程中,彻底的闭上了双眼。

“去拿开水。”

晨瑶飞速的行动着,李长青拽着母鸡变幻着方向,晨瑶将滚烫的开水烫在鸡身的每个角落,这样一会儿拔鸡毛的时候才能顺利。然后是开膛破肚,除了肠子等内脏之外,鸡心,鸡胗这些都会留下来成为食物。鸡,浑身是宝,扔掉的东西很少。

就在李长青掏出鸡的内脏的时候,看见那即将成型的鸡蛋,他呆在了那里片刻。那片刻里,包含着一个农民对于自己驯养过的家禽的所有的感情。然后,他走到晨瑶找到鸡的木架下面,伸手进去,掏出了两个鸡蛋,那鸡蛋上还残留着一丝丝的温度,那是老母鸡的体温。

“它都这么老了,还这么努力的下蛋呢,真是,明知道杀它,都没躲开。”李长青在那里自言自语,晨瑶却听的清楚。

半个小时之后,老母鸡已经被大卸八块,此刻安静的躺在一个大红的红盆里面。

杨怡的任务是每年都是如此,买好肉,炖好,然后一家人会一起把肉装碗。农村的习俗是请亲戚的饭必定是每桌两碗肥肉,倒扣在盘子里;瘦肉则是切片,每桌一盘;每桌一条鱼,一盘鸡,这是饭桌上必不可少的,其余的会根据各个家庭的不同,就各具特色了。

四个孩子最喜欢的就是装肉碗的这个过程,她们会以帮妈妈装肉碗的名义呆在一大盆的炖肉旁边,然后在一边干活的过程中,她们可以得到允许偶尔塞进嘴里一些碎小的肉块,这是一年当中最幸福的时光,她们从来没有多少机会可以一次性吃到这么多肉。晨瑶虽然也爱吃碎肉,但是她最等待的还是鸡肉。她爱吃鸡,至少相对于猪肉来说她更爱吃鸡肉,可是在他们的生存环境下,她没有喜欢与不喜欢,只能是有什么吃什么,况且,平时偶尔能吃到一两次肉已经是难得了,哪里有的挑选。但是,过年就不同了,有了鸡,她可以选择少吃点猪肉,多吃一些鸡肉。

又是在等待了一年之后终于等来的时光,一家人围在一起装肉碗。

“老二啊,你赶紧吃点鸡翅补补,就你瘦。”二姐晨雨不爱吃饭,尤其是不爱吃玉米粥,为此每次杨怡做玉米粥的时候,她总是会闹脾气,也因为她的嘴刁,体格极瘦。晨瑶看着自己最爱的鸡翅分别被夹到了二姐和三姐的碗里,三姐是因为处在最重要的中考阶段,需要补身体。她多想此刻自己也是个要面临重要考试的人,或者是自己平时不是那么好养活,什么痘都不挑。她默默的把鸡爪子夹到了自己的碗里,在一旁默默的啃着。

“长青,你过来吃点**,今天是刚炖出来的,热乎好吃,等请完亲戚,不知道能不能剩下了。”杨怡也只是吃了一口鸡胗,然后把鸡胗咬成了五小块,那么小的小块,放在了碗里,以至于每个人都可以分到一小块。

“我不吃了,你们吃吧。我吃猪肉就行了。”李长青把自己碗里分到的鸡脖子和一小块鸡胗夹到了小闺女晨瑶的碗里,晨瑶开心的吃了起来。

在晨瑶的记忆里,那一年的李长青从未碰过一口鸡肉,即便是到别人家做客,他都没有动过一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