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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姥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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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冬天,杨文广都会到这个二女儿家常住一个月左右,子女几个里面,她最喜欢的就是这个二女儿杨怡。杨怡聪明,能干,什么东西都是一教就会,而且爱干净,有血气,这些都让杨文广深为满意。所以,当初女儿没有考上大学的时候,即使身边的人都劝说他让女儿去复课,但是他从心底里不愿意,他的私心是想把这个自己最喜欢的女儿留在身边,这样自己老了终究可以有个可心的人照顾自己。有时候,一个人的身边会围着很多的人,但是真正可心的人却可能一个都没有。那个人真正需要的并不是全世界的关心,只要是一个真正懂得他的人,令他欢喜的人在就是拥有了全世界,尤其对老人尤为如此。

现在的事实证明,当初杨文广没有让女儿去复课对于他来说是正确的决定,至少现在他老了的时候,每年都可以到这个可心的女儿身边住上那么一段日子,吃她做的饭,和她聊聊天。当然,那个决定对于杨怡来说就是一个生命的巨大转折点,或许,如果当初是另一个决定,现在她的生命就是另一般与今天天壤之别的光景。可是人生啊,残酷的就是没有如果,我们只能现在去承受当初选择的后果。她承担的后果就是没有尽头的贫穷,还有没有尽头的劳作。

在晨瑶的记忆里,姥爷很少和她们几个孩子说话的,他总是无言的帮着自己的女儿干活,他从来不知道休息,眼睛里面全是活。所以,即使是来家里的这一个月,也是从来没有休息过。稍微年轻时候的那些年,他会帮助女儿下地去抛玉米杆,秋天的时候也会过来帮她收秋,秋天是最忙的时候,他更加心疼这个从小被自己捧在手心的女儿。冬天的他会帮助女儿修剪院子里的柿子树;会帮女儿把所有的桑条都整理完;会用桑条编织各种家里需要的工具,大搂,背筐,竹篮,扒篮;会用铁丝把坏掉的舀子和泔水桶绑结实,这样让那些工具具有更长的寿命,就能为女儿省下一笔买工具的钱;会用工具扎出笤帚和擦锅的小扫把;会用高粱杆的上部分扎出盖帘。杨文广的一双巧手,没有他不会弄出的东西,所以早些年的晨瑶的记忆中,家里的一应用具几乎都出自姥爷之手。

杨文广最爱吃的是女儿杨怡做的玉米粥,做粥的方法是他亲手教的。早些年他也教过别的孩子,可是那些孩子太笨了,做出的粥很难吃,后来杨文广干脆放弃了,有什么生活的窍门,都只教给这个最得意的孩子。后来这些方法也被妈妈传给了自己的女儿,尤其是晨瑶,更是在身边学着每一个生活的窍门。比如说,做粥的时候一定要是小火熬制的,千万不能烧个开锅就用水泡着,那样做出来的粥很难吃,一定在开始大大的滚开五到十分钟后,小火一直保持着开锅的状态。比如说,擀面杖擀饺子皮的时候,四周一定要飞速的转动,中间要保持比周围都厚,这样在包饺子的时候往下面用力按压的时候才不至于露了。比如说,炖肉的时候,要自己用白糖炒出红色的糖色,放的油的量要适当,一定要小火,将白糖放进去以后,铲子要一直在锅里面搅拌,一直搅拌,直到白糖漂亮的成为红色的糖色,这样沾在白白的肥肉上面的时候才不会掉色,才会做出色相一级的红烧肉来。做饼的时候一定要油盐卷在里面,这样烙饼的时候才会分出漂亮的层次来。还有许多许多,都从姥爷那里传到了妈妈那里,再传到了晨瑶这里。晨瑶刚开始学习这些的时候,年龄还太小,总是不得要领,但是妈妈要强的气性,脾气也有点火爆,总是在她学不好的时候就会破口而骂。后来为了避免挨骂,晨瑶每次学习新的东西总是努力的让自己集中所有的注意力,争取做到一次性学会。

而在冬天最与这玉米粥相配的,便是可口的酸菜。杨怡家的酸菜并不是传统大家经常说的酸菜,在她家酸菜分为两种,一种是和其余人家一样用白菜腌制的酸菜,一般都是取白菜,剥掉外面的脏叶子,然后用清水洗净,放入小型的水缸之中,然后压上石头,一定要确保压的很结实,大概一个月左右,就能吃到爽口的酸菜了。而这另外一种则本来是杨家的秘制,或者说是杨文广的秘制,是用萝卜做的。

晨瑶曾经看见过妈妈做这种酸菜。取每年新下来的萝卜,将叶子和萝卜分开,然后将叶子洗净,切成类似馅的那种大小,用萝卜擦成丝,然后用开水焯过一遍。再找个干净的小水缸,放入干净的水,压上大石头,也是一个月左右就能吃了。虽然看起来做着简单,但是其中的每个流程都有相应的火候,只有杨怡得到了爸爸的真传,做出的酸菜是顶级的好吃,杨家的兄姐妹每年都来杨怡家带走一些回去吃。

前期的腌制是技术,后期做成菜就更是技术了。因为要保持原来发酵的味道,取出缸的酸菜,一定不能过凉水,否则在这个过程就失去了一层味道,所以腌制的过程一定要盖好缸的盖子,保持干净。腌制好拿出来做菜吃的时候,一定要多放一些油,酸味的东西都很“吃油(费油)”,只有掌握好了油的量,才不至于做出来的酸菜似水煮般无味。经过油炒和水煮的酸菜,简直就是天壤之别。作为自己亲手做出过难吃味道的酸菜的晨瑶来说,这一点深有体会。然后就是盐和其他的调料了,这些量都要掌握好。还有一个秘诀就是,杨怡总是在玉米粥出锅的时候,直接放入油就开始炒酸菜,因为锅里面还有一些玉米的残留,当最终在火候的作用下这些玉米的残留和酸菜完美的融合的时候,出锅就是一道人间美味。每次做这道菜,杨文广都会比平时多吃上一碗玉米粥。晨瑶就更是了,不吃到撑死都不罢休。

杨文广还爱吃红薯,尤其是二女儿杨怡家的红薯。杨怡每年种红薯前都会选苗子,永远都选品种最好的那种,虽然价格有点贵,但是她觉得贵一点也可以,结出来的红薯品质好,家人都爱吃,这样就不浪费。如果前期虽然便宜了那么几毛钱买了品种不好的苗子,到后面浪费了一整年的时间精力和肥料不说,结出来的红薯没人爱吃,岂不是得不偿失。所以,经过她选苗子的红薯,结出来的果实都很受一家人的欢迎。

杨怡会在每年收成以后,选一批最好的红薯,在收它们的时候没有受伤的,然后放到纸箱当中,放在地窖里面,这样的红薯能够撑到第二年的春天。然后会把剩下的红薯,分时间蒸熟,有时候是放在蒸馒头或者包子的锅里面,有时候,就是一大锅的红薯一齐蒸,然后吃一部分,剩下的会切成红薯干。当然切红薯干的工作多数是由孩子们来做了,把蒸熟的红薯切成干,晾晒到房顶上,然后经历风吹日晒后,它们就变成了硬硬的红薯干,此后就更容易保存了。它们被放在塑料袋子,或者笼子,或者纸箱当中,每次想吃的时候拿出来,洗干净,放入锅中再次蒸一次,就变成了软软的红薯干,这是幼年时候的孩子们很好的零食,也是多数时候他们充饥的食物。

早些年的杨文广也是如此爱吃女儿家晾晒的红薯干,那个时候经过蒸锅的红薯干的硬度还是他的牙齿能接受的程度,可是时光不饶人,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的牙齿都只剩下了牙根,他已经咬不动那硬硬的红薯干了,即使是经过蒸锅的红薯干也咬不动了。为此,杨怡经常是尽自己的所能把红薯保存好,等到爸爸来这里住着的时候,就给他蒸新鲜的红薯吃。这个女儿,总是最惦记着他。每每想到这里杨文广总是庆幸自己把最喜欢的名字赐给了这个女儿,怡。虽然她现在的生活可能并没有那么顺心,家庭的重担压得她喘不过气,可是一想到自己只要是想女儿的时候,就能走着过来她的家里住上一阵子,帮她干干活,他还是心满意足。